時間: 2024-10-30 來源:縣教育體育局
?一、單位職能
(一)擬定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戰略、政策和規劃,貫徹實施教育法律、法規和方針、政策;組織開展教育行政執法。
(二)負責全縣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,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學校的設置標準;指導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,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、分析和發布。
(三)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,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,指導普通高中教育、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。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,規劃全縣中小學教材建設,組織審定地方教材,全面實施素質教育。
(四)負責全縣教育督導工作。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教育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,組織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、質量的監測工作。
(五)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。
(六)負責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,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、教育撥款、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,負責統計全縣教育經費投入情況,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,負責國內外對我縣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的管理。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貸款工作。
(七)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、德育工作、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和國防教育工作。指導中小學校外教育工作。
(八)主管全縣教師工作,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,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。搞好校長隊伍建設,強化培養、選用及管理機制。
(九)組織指導全縣教育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,規劃、指導和管理各級各類學校漢語國際推廣工作,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教育系統引進國外智力工作,負責外國專家的管理工作,開展與港澳臺的教育合作與交流工作。
(十)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、政策,組織協調、監督檢查漢語語言文字的規范化建設,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。密切協作,搞好水平測試的協調和準備工作。
(十一)指導全縣成人教育工作,承擔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、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的有關工作。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職工教育、崗位培訓工作。
(十二)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于體育發展的法律、法規和方針、政策,牽頭擬定全縣體育發展規劃,起草有關體育發展的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;組織開展體育發展行政執法工作。
(十三)負責縣各類體育計劃的編制和組織實施,負責組織開展重要體育活動。
(十四)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體育重大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、綜合平衡、評估驗收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,對體育重大專項實施中的重大調整提出意見。
(十五)負責編制和實施縣重點實驗室等體育基地計劃,負責縣體育基地的建設,推進縣體育基礎條件平臺建設和體育資源共享。
(十六)貫徹執行政策引導類體育計劃,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各項體育活動。
(十七)貫徹執行體育促進社會體育發展的方針政策,負責制定相關的實施辦法,推動以改善群眾健康的社會體育。
(十八)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,負責貫徹執行有關體育成果的管理和推廣政策,指導全縣體育工作,組織相關重大體育活動。
(十九)組織指導全縣體育體制改革工作,審核相關體育中介機構的組建和調整,優化體育機構布局。
(二十)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體育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,研究多渠道增加體育投入的措施。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體育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議,優化體育資源配置。
(二十一)負責組織體育技術獎評審工作,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體育人才隊伍建設規劃,提出相關政策建議。進一步改進體育人才評價機制,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、質量、貢獻、績效為導向的體育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,統籌縣內體育人才隊伍建設。
(二十二)負責全縣體育工作,負責相關體育評估和統計管理。
(二十三)貫徹執行對外體育合作與交流的政策,指導相關部門對外體育合作與交流工作。
(二十四)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全部劃歸行政機關。
(二十五)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,完成縣委、縣人民政府和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。
二、內設機構
(一) 辦公室
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;負責黨務管理工作;負責文電處理、會務、機要、檔案、保密工作;負責有關重要文件起草工作;負責綜合協調工作。擬定全縣教育事業中、長期發展規劃;負責全局系統的督查工作;承辦系統依法行政有關工作;承辦局機關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文書的審核工作,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;負責體育宣傳和體育信息工作;承擔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。提出增加體育投入、強化體育基礎條件建設和推進體育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建議,參與擬定重大體育投入政策和經費管理辦法;編制全縣科普工作規劃;負責民營體育企業的資格認定與管理、統計與培訓;擬定體育人才隊伍建設。負責全縣教育基本建設和校舍維修改造工作,監督落實各級各類學校建設標準。
(二) 人事管理辦公室
1.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、社會保障、教育培訓等管理工作;負責落實教師資格制度;負責對中小學教師工作的統籌、規劃、管理,依法落實管理中小學教師的資格認定、招聘錄用、培養培訓、考核獎懲、調整流動等職責;協同有關部門辦理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工作;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干部任免培訓工作;管理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員檔案。承辦全縣自然科研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的相關工作;負責全縣中小學教師的繼續教育和中小學校長的崗位培訓工作;規劃、指導中小學、幼兒園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和骨干教師隊伍建設;指導教師進修培訓機構的教學管理、學籍管理和質量監控工作;負責全縣成人教育教師培養培訓工作。
2.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勞資工作,技術職務評聘,工資審核,負責承辦養老保險、基本醫療保險等有關社會保障工作。
3.擬定全縣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和政策;組織實施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;監督檢查語言文字應用情況;組織推行《漢語拼音方案》,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、普通話測試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;承辦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。
(三)計劃財務管理辦公室
負責全系統財務管理工作;承擔系統固有資產管理工作;負責系統內部審計管理工作。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、教育撥款、學生資助政策;承擔統計全縣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有關工作,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;參與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、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。
(四)綜合管理辦公室
1.承擔義務教育、高中教育和幼兒教育、特殊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。會同有關股室提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的辦法,擬定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,提出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;負責落實義務教育辦學標準,規范辦學行為,推進教學改革;擬定普通高中教育、幼兒教育、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和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文件;規劃全縣中小學教材建設,組織審定地方教材,推進課程改革;指導中小學教學信息化、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;負責全縣學籍管理。
2.承擔全縣職業教育的統籌規劃、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,并擬定有關政策規定;擬定中等職業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指導文件,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學改革、教材建設、學生學籍管理工作;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的德育工作、思想政治工作。承擔全縣成人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的宏觀指導工作;擬定成人高等、中等專業學校招生政策;承擔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、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的有關工作,牽頭擬定民辦教育有關政策。
3.指導中小學德育工作、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教育教學工作;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共青團、少先隊工作和班主任、輔導員隊伍建設工作;指導中小學校園文化建設工作。規劃、指導中小學校外教育工作。承辦系統法制建設;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管理和保衛工作,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。
4.負責督查指導系統內的教育教學工作,對有關教育法律法規。政策措施的情況進行督查,對學校進行督導評估。
5.研究擬定全縣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;推行全民健身計劃,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;指導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實施,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制度;指導全縣全民健身體育設施建設和組織建設;指導全縣各部門和行業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,推動社會體育的發展;組織重大比賽的備戰和參賽工作;負責全縣青少年體育相關工作,組織協調培養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工作。負責編制全縣體育產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;制定全縣體育場館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;監管體育彩票的發行、銷售工作。
三、領導職務及分工
教育工委書記、教育體育局黨組書記、局長:張文舉??主持教育體育局全面工作。
教育工委副書記、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、副局長:溫斌??協助局長工作,分管辦公室、行政、計財、基建、政教、安全、信訪工作;完成局長交辦的隨機性任務。
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:劉富剛??協助局長工作,分管監察工作;完成局長交辦的隨機性任務。
教育工委委員、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、副局長:李文明??協助局長工作,分管人事、勞資、教研、檔案、進修校、語委、教師資格工作;完成局長交辦的隨機性任務。
教育工委副書記:樊立寧??分管黨建工作,協助局長處理體育、綜合(職教)工作;完成局長交辦的隨機性任務。
教育工委副書記:梁雅玲??協助局長處理幼教、青少年活動中心(藝術)、老教師協會、編輯工作;完成局長交辦的隨機性任務。
教育體育局一級主任科員、教育系統工會主席:張艷琴??負責工會工作;完成局長交辦的隨機性任務。
教育體育事業發展中心主任:楊國寶??協助局長處理普教、督導工作,負責招生、儀器、電教工作;完成局長交辦的隨機性任務。
教育工委委員:成志軍??協助局長處理電大、下鄉工作;完成局長交辦的隨機性任務。
教育工委委員:郝彥杰??協助局長處理資助、營養餐、食品安全、衛生健康工作;完成局長交辦的隨機性任務。
石宏志??協助溫斌同志處理相關工作。
史建安??協助樊立寧同志處理相關工作。
辦公地點:交城縣迎賓路2號
辦公時間:上午8:00--12:00 3:00--6:00
聯系電話:0358-3522461